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五條和《廣東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〉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并經省人民政府同意,2018年1月23日省國土資源廳下發(fā)粵國土資(建)字〔2018〕41號文,批準我縣征收集體土地合計2.4445公頃(均為園地,可調整地類)。為做好土地征收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建設用地項目名稱
郁南縣2017年度第一批次城鎮(zhèn)建設用地。
二、 征收土地位置(詳見征地地形圖)
通門鎮(zhèn)街坊村南街、西街經濟合作社位于大河垌地段的集體土地。
三、征地面積和地類
征收集體土地面積合計2.4445公頃(園地)。
四、土地補償安置標準
(一)土地補償、安置補助費按照《廣東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〉辦法》第三十條、省國土資源廳《關于印發(fā)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(2016年修訂調整)的通知》(粵國土資規(guī)字〔2016〕1號)和《郁南縣征地補償辦法(2017年修訂調整)》(郁府辦〔2017〕3號)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(二)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補償?shù)臉藴蕝⒄铡队裟峡h征地補償辦法(2017年修訂調整)》(郁府辦〔2017〕3號)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五、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,請于2018年2月15日前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,到通門鎮(zhèn)政府辦理征地補償?shù)怯?。自通告之日起,搶建、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列入補償范圍。
六、被征地農村經濟組織、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?shù)怯浭掷m(xù)的,其補償內容以我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。
郁南縣人民政府
2018年1月25日